发布时间:2021-05-07管理员C点击次数:1081
浙江道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浙江道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于2021年5月6日在浙江道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召开。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杭州环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其他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会前,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验收资料,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杭州钱塘新区和享科技中心3幢101、102、201、202室,2020年8月,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道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0年9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对本项目进行审批并批复文件《关于浙江道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通知书》(杭经开环建备[2020]14号)。
项目总投资3313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为研发抗体和融合蛋白生物药物,技术板块包括:抗体工艺开发、细胞株开发、微生物发酵/细胞培养、蛋白纯化和质量分析。
本次为浙江道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经现场核实,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制水废水。
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纯水制水浓水,玻璃器皿清洗产生清洗废水。
实验后实验仪器第一次清洗废水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第二次以及之后频次的清洗废水和制水废水,一起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至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气溶胶废气、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
实验过程中产生气溶胶废气、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实验工序均在生物安全柜和通风橱内进行,气溶胶废气经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汇同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处理,通过1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抽水设备、超声波清洗器、通风橱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实验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水)、化学试剂废包装材料、废实验材料、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滤芯、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实验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水)、化学试剂废包装材料、废实验材料、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滤芯、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2021年处置协议尚在签订中,危险废物暂存于仓库仓库。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3级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限值要求。
(3)噪声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实验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水)、化学试剂废包装材料、废实验材料、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滤芯、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实验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水)、化学试剂废包装材料、废实验材料、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滤芯、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2021年处置协议尚在签订中,危险废物暂存于仓库仓库。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调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进行了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立和完善内部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三废”台账制度等相关环保管理制度。
2、加强长效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噪声,未经允许,夜间不得生产。
4、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全过程管理,防止二次污染事故发生。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尽快落实危废处置协议的签订工作。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