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6点击次数:1242
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4月3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组织召开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由相关单位和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见验收工作组签到单)。验收组现场查看了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的介绍汇报,经讨论与评价,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桩号:K99+000—K201+239.037)起点位于三门县六敖镇,接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终点位于温岭市城南镇,城南互通附近,顺接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全长102.38km,其中三门段30.654km,临海段16.211km,椒江段14.01km,路桥段11.145km,温岭段30.219km。工程设计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全线有特大桥42371.7/17座、大桥17022.9/38座、中小桥2862.4/52座、涵洞199道;全线设置隧道6.5km/10座、互通10处、收费站10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超限检测站10处、服务区2处(其中服务区加油站按照规范建设,设施齐全,设备正常运行)。该工程建设过程如下:
(1)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11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408号文对本项目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
(2)水土保持方案复函:201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出具了《关于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水保函〔2011〕271号)。
(3)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12年12月,国家环保部以环审〔2012〕370号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4)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3〕410号文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
(5)初步设计批复:2013年8月,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511号文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批复。
(6)施工图批复:2013年12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3〕155号文对台州湾跨海特大桥主体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批复;2014年6月30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4〕51号文对本项目其他路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批复;2017年7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7〕59号文对本项目交安、机电、房建等沿线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批复;2017年7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7〕66号文对本项目绿化工程(含声屏障)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批复。
(7)建设用地批复:2015年6月16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5〕343号文对本项目建设用地文件进行批复。
(8)建设情况:本工程于2014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完成交工验收,工期历时48个月。
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华东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监理,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对沿线环境空气、噪声以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工程与环评阶段相比变动情况分析见下表;根据分析,该工程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形。
环办[2015]52号文变更清单对比表
序号 | 事项 | 变更情况 | 是否重大变更 |
一 | 规模 | ||
1. | 车道数或设计车速增加 | 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未变更 | 否 |
2. | 线路长度增加30%及以上 | 线路长102.38km,增加0.14km | 否 |
二 | 地点 | ||
3. | 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30%及以上 | 工程实际路线未有横向位移超过200m的路段 | 否 |
4. | 工程线路、服务区等附属设施或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发生变化,导致评价范围内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 | 工程路线与环评基本一致,设服务区2处;取消隧道管理站、大桥管理站和隧道救援站,减少2处管理分中心,新增10处超限检测站;全线桥梁共107座,其中特大桥17座、大桥38座、中、小桥52座,较环评阶段特大桥增加2座,大桥增加15座,中小桥减少24座;隧道减少2处,以上变化未导致评价范围内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 | 否 |
5. | 项目变动导致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达到原敏感点数量的30%及以上。 | 环评阶段声环境敏感点68处,验收阶段调查范围内有声环境敏感点71处,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占比4.4%(<30%) | 否 |
三 | 生产工艺 | ||
6. | 项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的线位走向和长度、服务区等主要工程内容,以及施工方案等发生变化 | 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路线路线未发生显著变化,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内的线位和长度、服务区等工程内容不变,施工工艺无变化 | 否 |
四 | 环境保护措施 | ||
7. | 取消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弱化或降低。 | 环评阶段未提出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通过现场调查,工程沿线55处敏感点已经安装了17254延米的声屏障。涵洞增加81道,对野生动物通行无影响。 | 否 |
综上,本项目的变更判定为非重大变动 |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在水土保持、临时用地的恢复、景观绿化、噪声及扬尘控制、施工污水处理等方面都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基本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工程运营阶段主要环保措施落实如下:
1.声环境
声屏障继续采用原环评要求的等效高度为4.0m的声屏障。环评阶段总计安装声屏障39处、15800m,工程实际总计安装声屏障55处、17254m。
2.水环境
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均设置了污水处理装置。
3.环境空气
沥青搅拌站选址应设在主导风向下风侧,并远离环境空气敏感点。沥青熔融采取全封闭厂拌措施;长隧道内设置射流风机,加强隧道通风。
4.生态
工程临时用地均在工程完成后实施了生态修复。桥梁基础施工已尽量避开4月至6月鱼类产卵期。增殖放流措施正在与相关部门衔接、落实。
5.固废
公路沿线设置的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存在垃圾箱,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目前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经收集后暂存于沿路公路设施所在地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建设单位近期拟签订危废接收处置协议,定期将危废交由相应单位安全处置。
6.环境风险
跨海大桥路段按通航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桥墩附近设置警示灯光和监控设备及桥墩防撞墩和警示墩,四周安装浮式消能防撞设施,加强通航引导和监控,避免船舶碰撞跨海大桥引发次生海域污染事故,同时制定了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对声环境的影响
(1)验收阶段调查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71个。声屏障继续采用原环评要求的等效高度为4.0m的声屏障。环评阶段总计安装声屏障39处、15800m,工程实际总计安装声屏障55处、17254m。
(2)敏感点监测表明,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中有1处夜间噪声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其余敏感点监测结果可达标。
(3)衰减断面监测结果表明,临海市杜桥镇K148+500处,4a类达标距离为昼间<40m,夜间<40m;2类达标距离昼间约60m,夜间约80m。温岭市箬横镇K177+200处,4a类达标距离为昼间<40m,夜间<40m;2类达标距离昼间约60m,夜间约80m。
(4)24h连续监测结果表明,三门县繁荣村附近K98+000处24h连续监测噪声值均可达标。
(5)屏障降噪效果监测结果表明,繁荣村处设置的声屏障降噪量为0.6-6.4dB。
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1)沿线长隧道设置了射流风机,减少隧道内汽车尾气的不利影响;服务区、收费站食堂均设置了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沿竖井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2)环境空气监测调查调查表明,公路两侧环境敏感点和长隧道出口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汽车尾气通过扩散、绿化带的净化缓解,对沿线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3.对水环境的影响
(1)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了原环境保护部的环评批复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了施工期运营期对水域的影响。
(2)根据收集的海域水质调查资料表明,公路施工注重对水环境质量的保护,未对沿线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均设置了污水处理装置。2020年8月监测结果表明,沿线收费站、服务区生活污水排放口各项监测因子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4)建设单位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建设单位已在部分路段设置必要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路基沿线设置有截排水设施,在桥梁及沿河路段设置了防撞护栏、桥梁警示牌等。在健跳港大桥、浦坝港大桥、台州湾跨海大桥分别设置了容积约900m3的应急池。
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公路沿线生态系统主要有森林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和海湾湿地生态系统,作物生长发育较好,生态环境良好。目前本工程沿线的植被群落、生态系统类型以及生态环境与环评报告书描述一致。
(2)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影响仅局限于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如路基、服务区、收费站、管理中心、大桥桩基用海等区域,公路并没有扩大其影响范围,其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间接影响。通过公路绿化和工程防护措施降低了工程建设对其生态环境的影响。
(3)工程不设置永久取弃土场。
(4)工程绿化植物物种丰富,公路绿化模式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群落结构,遵循了自然生态植被规律。公路绿化不仅美化了公路景观,而且降低了水土流失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5)工程建设落实了主要针对施工便道、生产生活区等临时施工占地以及路基边坡的水土保持措施,通过采取绿化和工程措施已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控制。
(6)公路沿线跨海大桥、陆域河流桥梁、隧道、涵洞、通道的设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公路屏障对陆域动物及海域鱼类活动的阻隔影响。
6.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1)沿线社会经济发展迅速,高速公路的建设会进一步刺激和促进周边地区的发展。
(2)公路建设永久占地706.2743hm2,目前永久性征地水土保持良好,临时占地实施复耕和再利用等措施,恢复情况良好。
(3)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拆迁款,经济补偿资金及时、到位,群众比较满意。
(4)工程全线设置的互通式立交、桥梁、通道等通行设施布局合理,而且密度适中,基本保证了群众正常的生活往来和生产耕作。
五、对环境的影响结果
根据调查报告结果,工程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六、验收总体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总体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工作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与建议
(1)继续加强营运期噪声监测,对沿线在本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时间之前已经存在或已经规划并获得立项批复的尚未建设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视监测情况进行针对性的降噪或政策处理等措施。
(2)加强包括沿线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标识标牌的建设,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3)加强运营期沿线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管理工作,将风险事故的概率降低至最低限度;保障在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4)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衔接,落实增殖放流措施和计划。
(5)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环保监管,严格控制沿线新增学校、医院和居民点等敏感建筑。
八、验收组成员
详见验收组成员签到单。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