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9管理员C点击次数:1840
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1年1月11日召开了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壳牌燃油有限公司、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杭州科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环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位专家,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先后听取了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情况内容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3月12日,于2018年06月26日取得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地点位于温州市下桥路24-1号,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为汽油(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柴油、水果、蔬菜的零售;润滑油的销售;汽车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6月,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重氏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6月8日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同意备案(温环鹿改备[2020]428号)。
企业于2020年12月委托浙江环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结合项目备案意见及企业承诺整改内容的落实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基本按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备案意见落实建设,员工食堂取消建设,总体上无重大变动现象。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入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罐装、储存、加油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已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
3、噪声
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机械擦拭产生的废抹布、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渣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已设置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三级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限值要求。
2、噪声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3、废气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抹布、废油渣、生活垃圾。本项目已设置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综合结论,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较小,与《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影响评价结论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与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经检查,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意见的要求落实;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已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报告
a. 进一步梳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时提出的整改项目及实际落实情况;
b. 补充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结果。
(2)建设单位
a. 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废抹布、废油渣委托处置合同,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转移联单制度;
b. 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并配备紧急切断阀门。
c. 完善环保管理队伍及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环保管理工作;
d.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范落实验收报告的编制,装订成册存档;按要求落实后阶段涉及的验收公示等相关工作,广泛听取并落实公众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附:验收工作组名单
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
日期: 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