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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明通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温控器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余姚市明通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温控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在余姚市明通电器有限公司现场召开。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杭州环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其他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会前,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验收资料,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余姚市明通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余姚市临山镇临浦村浦东,成立于2004年1月,企业总投资1500万元,新建造厂房1座,建筑面积约为7004.33平方米,进行温控器的生产。
2011年1月余姚市明通电器有限公司委托宁波甬绿环境保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年产500万台温控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9月26日,余姚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并批复文件《关于年产500万台温控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余环建[2011]345号)
本次为余姚市明通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温控器生产项目验收,经现场核实,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
组装工序中产生焊接废气通过车间自然通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装配流水线、充气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3级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限值要求。
(2)、噪声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调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进行了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立和完善内部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三废”台账制度等相关环保管理制度。
2、加强长效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噪声,未经允许,夜间不得生产。
4、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全过程管理,防止二次污染事故发生。
2021年1月27日
验收报告-余姚市明通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温控器生产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