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5管理员R点击次数:182
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民医院、第一医院供热改造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苕溪东路2088号(第三人民医院)、广场后路158号(第一医院),项目对供热供蒸汽进行改造(因企业外购蒸汽的热源被取消),通过购置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热水机组等设备进行改造建设,改造成采用天然气燃烧供应热水和蒸汽,第三人民医院年供应蒸汽0.25万吨、热水300万kwh,第一医院年供应蒸汽1.2万吨。
(1)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原则;
营运期项目地无常驻运维人员,因此营运期项目地无新增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软水再生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附近水体。
(2)废气
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工艺,营运期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各自不低于8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营运期采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
营运期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进行设备维保,维保结束后产生的所有固废(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维保单位统一妥善处理,均不排放。
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民医院、第一医院供热改造项目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只要建设方加强营运期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各类污染源并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在所选场地的实施和营运是基本可行的。
若需查阅《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民医院、第一医院供热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请联系池长聪,联系电话:15715893763。
建设单位: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