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4管理员R点击次数:1447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北路北侧、兴钟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北路北侧、兴钟路以东地块位于平湖市经济开发区钟埭集镇镇北路1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0.994909,北纬30.771272),占地面积12206.4m2。受平湖市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21年9月开始进行该场地初步调查相关工作。受委托后,我公司在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该地块进行污染物识别,完成第一阶段调查。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确认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省土壤和固废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土壤办[2021]2号)和《关于印发<嘉兴市土壤、地下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嘉生态示范市创[2021]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农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经调查核实无工业生产历史、用地土壤无被污染可能性,可不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2021年12月3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会同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平湖进行了《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北路北侧、兴钟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三位专家(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吴勤华高工、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张正红教授、嘉兴市海盐生态环境监测站楼勇敏高工),经专家查阅,该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报告结论总体可信,报告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相关管理部门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我方针对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因此,我方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会签到单及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4日-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