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1管理员C点击次数:1073
关于平湖市曹桥街道202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平湖市曹桥街道2020-2号地块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九场线(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0.973508,北纬30.653408),占地面积1999.6m2。受平湖市金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开始进行该场地初步调查相关工作,包括派遣技术人员对场地及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走访约谈相关人员,并根据资料收集结果、相关国家、浙江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初步编制了相应的布点、采样及检测方案,根据该场地布点、采样、检测方案的内容,我公司委托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16-19日期间对该地块范围内的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取样,并对采集的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污染情况进行了实验室定量检测分析。根据最终的实验室检测报告,结合现场踏勘过程收集的信息,我公司对该地块的污染状况进行了初步评价,并编制了《平湖市曹桥街道2020-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1年5月14日,嘉兴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会同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嘉兴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221会议室进行了本调查报告的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三位专家(嘉兴市环科所的殳永强高工、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楼勇敏高工、嘉兴市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费剑甫高工),经专家查阅,该报告编制总体符合国家及浙江省场地环境调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我方针对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因此,我方将场地初步调查报告及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日-7日。